新知 | 在美國販毒也要交稅嗎?

稿源:南方人物周刊 | 作者: 俞怡(事務(wù)所審計師) 日期: 2018-01-03

是的。需要交稅。當(dāng)時考AICPA (美國注冊會計師) 時的確是震驚了,感覺美國政府也是想錢想瘋了。 哈哈哈。

IRS tax instruction(注:美國國稅局交稅指示)明確規(guī)定非法收入需要在填稅表時進(jìn)行申報,并且舉了販賣毒品所得的例子。見下文:

Illegal activities. Income from illegal activities, such as money from dealing illegal drugs, must be included in your income on Form 1040, line 21, or on Schedule C or Schedule C-EZ (Form 1040) if from your self-employment activity.

(來自于非法行為的收入,例如毒品交易所得,必須在個稅納稅申報表第21行列明,如果該收入來自于個體經(jīng)營所得則在個稅納稅申報表中的C表或C-EZ表中列明)

專門搜索了下,看看是否有人真的申報自己的非法收入。結(jié)果真有,他們不想被抓了以后不僅要承擔(dān)原本的罪責(zé)同時還要因為逃稅而被起訴。此外,大部分人是不會主動申報非法收入的,那部分申報的人大多數(shù)是當(dāng)年因為原犯罪行為被抓了,或者預(yù)測自己快要被抓了,因此才主動報稅,減少一個逃稅罪名。

那么IRS是否會將申報非法收入的人的犯罪行為告知警察呢?原則上是不會。IRS不會將犯罪行為主動告知其他機構(gòu),除非涉及恐怖主義,即使是恐怖主義,IRS也需要首先拿到法院指令才可以進(jìn)行相關(guān)的法律行動。同時,執(zhí)法機構(gòu)也只有在拿到法院指令的情況下才有權(quán)查看特定人員的稅表。

芝加哥黑幫老大Al Capone

關(guān)于非法收入納稅是有相關(guān)案例的。最著名的應(yīng)該就是Al Capone(芝加哥黑幫代表人物)。作為黑幫老大逍遙法外的他沒有栽在警察手里,反倒是栽在了IRS手里。因為Al Capone非常擅長逃脫罪責(zé),政府一直拿他沒轍,最后想到一招,非法收入也需要納稅,而Al Capone從未申報過自己的收入。最終,這位黑老大進(jìn)了監(jiān)獄,對他的指控不是殺人放火而是逃稅。美國政府也是蠻拼的。

有意思的是,犯罪行為的相關(guān)費用在計算應(yīng)交稅額時是可抵扣的。在Commissioner v. Tellier案例中,犯罪人違反了美國的Security Act of 1933 (證券法),事后在進(jìn)行納稅申報時,他要求將在該案件中為自己辯護(hù)的法律費用進(jìn)行抵扣。法院最后判定可以抵扣,理由是“purpose of the tax code was to tax net income, not punish unlawful behavior”。(稅法是為了對人們的凈收入進(jìn)行收稅,而不是為了懲罰他們的非法行為。)

在美國,有句話叫作“Nothing is certain but death and taxes”(惟有死亡和繳稅是無法避免的)。在美國,千萬不要得罪IRS。

(本欄目與知乎網(wǎng)站合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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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人物周刊 2024 第806期 總第806期
出版時間:2024年09月16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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